关于组织我校教师到附属医院进修的通知
各教学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我校“双师型”教师队伍建设,促进教师专业发展,提升教师实践教学水平,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《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》的通知(教师[2016]3号)文件精神,现要求我校教师每五年到医院进修累计不少于六个月,由本年度起,学校决定组织教师赴西安医专附属医院临床进修,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
各教学单位医学基础课、专业课、实验课教师。
二、培训时间
五年为一个周期,每年累计不少于30天(每学期累计不少于15天),具体时间由教师个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。
三、培训安排
参训教师遵循专业对口、岗位对口原则自主选择进修科室。
四、其他事项
(一)进修科室及时间一学期上报一次。
(二)本学期进修科室及时间,于2月25日之前由教学单位统一上报教师发展中心。
附件:进修登记表
教师发展中心
2017年2月17日
2017年 (系、部、中心)教师赴西安医专附属医院进修登记表 |
时间 科室 姓名 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附件